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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 星期三




【營業稅】無人商機駕到,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辦稅籍登記嗎?  呂珍珍會計師

《案例事實》
無人化的時代來臨也讓自動販賣機跟著成長,而且變得更加聰明,根據市場分析師預估,20182022年全球智慧型自動販賣機,將以34.41%的年複合成長率成長。台灣便利超商龍頭2018年中推出24小時全新無人商店,節省下人力成本。

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辦稅籍登記嗎?

《稅法觀點》
1、自動販賣機
自動販賣機指投入硬幣、紙幣、感應卡片或其他代替之支付工具後,自動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機器,且以放置於騎樓、庇廊、戶外場所或寄放他人營業、執業或其他類似之場所為限。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之電子遊戲機。

2、營業人應如何辦理登記
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稅籍登記規則》規定,向所在地之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並填具「自動販賣機放置處所及營業台數申報表」,申報販賣機之數量、種類、機器編號及放置處所,免就販賣機放置處所逐一辦理稅籍登記。但販賣機放置處所設有專責管理處所者,不在此限。

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應將自動販賣機逐台編號並裝置自動計數器及於明顯位置標示其營業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號碼、機器編號。營業台數增減或放置處所變更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報備。   

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如屬公司組織者,不論其營業台數多寡,均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如屬獨資、合夥組織且台數較少,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不具規模者,得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課徵營業稅。   

符合《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規定且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於收款當日按實際收款金額逐台彙總開立統一發票,發票備註欄應註明機器編號,自動計數器之起訖號碼及「彙開」字樣,並逐台編列自動販賣機之營業收入明細表,以備查核。但自動販賣機具自行列印統一發票功能者,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   

《法令依據》
1. 營業稅法第28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2.  《稅籍登記規則》
3.  《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

【案例來源: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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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 星期四

【營業稅】年終尾牙餐會及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之租金等費用,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呂珍珍會計師


《案例事實》
營業人為酬勞員工一年之辛勞而辦理尾牙餐會,提供獎品摸採、活動場地租金或給付經紀公司之各項主持費、藝人表演費等所取得之進項憑證,係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綜所稅】個人居間仲介應如何課稅? 呂珍珍會計師



《案例事實》
甲君獲悉乙君欲於其土地建屋後出售,即居間仲介處理A建設公司與乙君之簽約事宜,並收取仲介佣金收入500萬元,惟未申報所得稅,亦未設帳並保存憑證。

《核定結果》
依部頒「一般經紀人」費用標準,按佣金收入之20%計算其必要費用後,核定甲君執行業務所得400萬元,除予補稅處罰。

《法令依據》
1.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
2.          所得稅法第110

【案例來源: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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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幾年前我曾在中國的簡書發表文章賺打賞,來試一下台灣社會狀況。(我猜在台灣應該很難)

2018年5月9日 星期三

【營業稅】以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否辦理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呂珍珍會計師



鑒於電子商務為現行商業發展之新趨勢,近年發現賣家運用直播平台(Facebook等社群網站)銷售貨物或勞務(如開設網路直播、成立粉絲專頁、私密社團等)案件遽增,惟尚有民眾並不知在網路上銷售商品,亦須依法課稅。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政府為維持實體店家銷售與網路賣家銷售行為間的租稅衡平,規定凡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的網路賣家,同樣必須依法課稅。

惟政府為了避免擾民,亦規範網路拍賣賣家如係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圍。但若網路拍賣賣家係銷售自行產製之貨品或購入貨品(含二手貨)再上網出售,以賺取其間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課稅要件,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網路拍賣賣家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之課稅標準,不須課徵營業稅,得暫免辦理稅籍登記。惟一旦當月銷售額已達課稅標準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涉嫌逃漏營業稅者,如經國稅局查獲屬實,除應補徵稅款外,另按所漏稅款處5倍以下之罰鍰。

【案例來源:107/02/26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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